百度竞价举报邮箱 要么取消医疗竞价排行,要么按广告监管

2023-11-20 14:05:50 作者:百度竞价开户

“魏则西之死”事件不断发酵,多位接受访谈的业内人士表示,此事引发各界广泛关注的缘由,仍是来历已久的百度推广和竞价排行商业化问题。目前,竞价排行是否属于广告仍存在争议百度竞价举报邮箱,但在司法实践中,好多法庭觉得竞价排行不属于广告行为。对此有律师觉得,在医疗广告方面,要么取消竞价排行,要么根据广告法来进行监管。

竞价排行是不是广告有争议

竞价排行究竟属不属于广告的争议来历已久,但至今一直没有定论,理论界一直存在一定的争议。

今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起草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在这部暂行细则中明晰规定,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各种互联网网站、电子邮箱,以及自媒体、论坛、即时通信工具、软件等互联网媒介资源,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方式发布的各类商业性展示、链接、邮件、付费搜索结果等广告。

但在今年9月新修订的广告法中,对于付费搜索是否属于广告却并没给出一个明晰概念。

广州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晔觉得,阐述竞价排行究竟是不是属于广告,离不开广告法的定义。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广告商品经营者或则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方式直接或则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则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我觉得根据这个定义,百度的竞价排行就是广告。”

刘晔觉得,竞价排行有两个过程,第一步在百度系统内部通过关键词进行竞价,这一步对外不公开,不涉及介绍商品或服务;第二步是将竞价获得的带有关键词的文字或图片内容在百度首页上进行排行。“如果说竞价过程不涉及不是广告百度竞价举报邮箱,这么排行的结果其实是在百度这一公众平台向用户展示自己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且这个排行不是搜索引擎的自然算法排行,而是经收费后的按出价高低的、有目的的排行。这个排行结果不是广告么?说不是广告百度竞价举报邮箱,即便理由不充分。”

法庭多不认定竞价排行属广告

百度竞价举报邮箱

中国政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但在目前早已公审的一些案件中,法官多不认定竞价排行属于广告。

其中有一个精典案例,2007年的北京大众交通公司、大众搬场公司控告百度,当时由于输入相关词汇结果却常常显示一些没有在工商登记、不具有经营相关业务资格的公司。

后经过审判,北京市第二高级人民法庭在二审裁定中觉得:百度网站作为搜索引擎,其主要功能是提供网路链接服务,既不属于网路内容的提供者,也不属于专门进行广告发布的网路传媒。在这儿,百度被觉得是属于搜索引擎,而不是广告发布传媒。

上海法院日前发布《关于网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手册》,该手册第39条写道:“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行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紧接着其第40条对竞价排行进行了“约定”:“在提供竞价排行服务的过程中,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未施行选择、整理、推荐、编辑关键词等行为的,其对竞价排行服务中所使用的关键词等不负有全面、主动审查的义务,但显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按照这个规定,竞价排行属于检索,不是广告行为。

律师:医疗竞价排行应按广告监管

刘晔律师觉得,百度作为专业引擎公司,对医疗网站的搜索展示采用了竞价排行的收费模式,理应对搜索结果尽到初审义务。

这个初审义务主要来自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则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该依法承当连带责任。既然广告发布者对明知、应知广告虚假而发布,应该承当连带责任,这么法律前提是广告发布者对广告是否虚假承当初审义务。

他觉得,对于药品、医疗器械,癌症的诊治方式等医疗广告,国家应该立法严禁竞价排行。由于药品、医疗器械、诊疗方式等涉及生命健康,须要广泛的临床研究,须要专业团体的判定,须要国家卫生部门的初审,不应该经由竞价排行这些商业模式给以介绍或推广。“如果医疗广告还要继续用竞价排行的方法,那就列入广告法的监管。”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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